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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4/25  浏览次数:2578 次  来源: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豫农机监文〔2011〕32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现将我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

附件: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豫政 〔2011〕1号)文件通知精神和部署,做好农业机械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我省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保有量快速增长,农机作业领域不断拓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持续增多,农机安全隐患日渐突出,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积极预防农机事故、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良好势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等有关二级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实抓好。

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2010年—2020年安全生产发展的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GB 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操作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发证、安全技术检验、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为全省农机安全生产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以下目标: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2010年-2020年安全生产主要目标任务

数量    区分

项目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属 性

注册登记率

20.28%

55%

80%

预期性

驾驶人培训率

87.31%

90%

95%

预期性

安全技术检验率

14.30%

50%

70%

预期性

驾驶人持证率

87.31%

90%

95%

预期性

道路以外

农机事故率

百万分之

2.0以内

百万分之

2.0以内

百万分之

2.0以内

预期性

注:上述有关数据以2010年度公布数据为基准

三、切实解决影响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是政府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其中一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解决认识不高问题。要克服重业务轻安全、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布置多、扎扎实实落实少、汇报少、典型少、专项工作人员少等问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熟悉安全生产法规、农机法规等有关政策,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领导、思想和工作准备。

         2、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酒后驾驶、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假冒伪劣农业机械、维修不合格、报废及非法拼装农机上路行驶或从事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农机事故发生。

         3、加大对农业机械的监管范围和监管力度。认真检查督促农机合作组织的机库(棚)、加油点(装置)等农机停放场所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设施农业机械装备监管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运输危险物品等违章行为,把影响和容易造成人员伤亡、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农业机械尽可能的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4、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检查。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培训条件有无重大变化,人员、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培训要求,教练车是否车况良好、证照齐全、安全可靠并与教学规模相匹配;检查教学管理制度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照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使用统编教材开展培训,有否定期开展对理论教员、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等活动,有否建立培训学员档案、试卷、学员签名等手续,确保培训单位、教学人员、实训人员安全意识、技术常识全面提高,并对培训结果实施责任倒查。

         5、开展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对辖区内农机维修站(点)的维修资格进行清查,重点检查《农维修技术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是新更换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维修条件是否仍满足原核定维修等级,有否超越维修等级承揽维修业务的情况;维修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农机维修业开业条件等,确保维修过的农机合格、正常、安全使用。

         6、鉴定、推广安全实用的农业机械。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机械鉴定管理办法》和有关农业机械试验检测标准,把好农业机械制造、试验、鉴定、发证关口,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农业机械进入市场销售;认真做好农机产品质量的定期抽查检验工作;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严格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有关法规,引导新技术推广,为广大人民群众推广安全实用的农业机械,给农民、农机所有者、农机使用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农机产品和信息。

         7、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二级机构和相关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行动机制。紧紧抓住安全发展、责任落实和预防事故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安全投入、安监机构和安全监管三项基础性工作。

         8、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配备安监人员,实施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逐步纠正一岗多责现象。加强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和素质教育,加强思想建设、行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严防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等行为。

四、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9、全面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利用“三夏”、“三秋”农机作业集中期,利用农机跨区作业时段,利用注册登记、教育培训、考试办证等重要时机,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农机法规、技术常识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推行农机安全生产“五进”(即:进乡村、进学校、进农机合作组织、进农机户、进田间作业场所)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10、全面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格任职资格管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农机驾驶培训学校教学人员、农机维修单位人员、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和驾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监管、技术检验、事故处理、安全驾驶、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强化有关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使用农机前的技术培训,让农机手达到“三懂三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操作,会调整、会保养、会维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特别要注意提醒广大农机手在使用手摇启动农机具时,防止摇把反弹致残事故发生,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技能。

         11、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人才培养和使用,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农机安全监管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省、市、县、乡四级专管和兼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安全监管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业务素质、应急处置和执法能力水平。

         12、全面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就是要把农机安全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来认识,用安全文化建设来推动农机从业人员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与自觉,消除不安全因素,维护人的安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以安全发展、依法行政、规范行为等为主要内容,建设部门安全监管文化。2015年底前初步理清和形成符合我省农机化发展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

五、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管理

         13、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开展的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在创建“平安农机”过程中突出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上下功夫,尽可能扩大数量和范围,力争到2015年创建国家及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级单位60个,示范乡(镇)600个,示范村6000个,示范户600000个。随着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创建“平安农机”合作组织2000个。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创建工作开展回头看和复评督查工作,巩固成果,确保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在示范单位初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控。到2020年全省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分别达到60%、40%、30%、70%,创建“平安农机”合作组织达到85%的目标。

         14、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公安部、农业部等五部委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的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农机部门责无旁贷,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行动,协调整合执法资源,结合农机工作实际,抓好农机安全宣传、农机注册登记、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农机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

         15、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为确保畅通工程实施,继续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借此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6、全力以赴服务“三夏”,“三秋”紧紧围绕“三夏” “三秋”重要农事时段,各级农机部门相关人员及其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到乡村、田间地头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切实做好对农业、农机的生产组织和安全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大各种农业机械生产数量投入,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扩大农机作业面,做到生产快速、有序、安全。在“三夏”、“三秋”期间积极做好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协作工作,加大道路交通、田间巡查力度,对农机生产转移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监管,对跨区作业数量较大、编队转移的农机实行护送,确保农机转移顺利、安全。积极与气象、电信、媒体等部门联系、联手,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天气预报、安全常识、生产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参与人员、农民和农机手,共享安全和信息与公安、交通、石油等部门协作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综合接待服务站,向来境作业和过境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组织人员指引路线,提供维修、燃油、安全等服务。并实施和用好“燃油补贴”政策。

         17、协调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协作力度,对在道路上行驶的农业机械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农机事故处理、信息沟通等工作。对节假日、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时段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打击拖拉机载人和大量载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18、加强农机源头管理。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深入到乡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户、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场所,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为农机所有人、使用人办理农机牌证、驾驶人驾驶证和农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服务工作。实施和用好国家惠农政策,并注意源头销售环节、把住购机补贴环节、掌握“跨区作业证”发放环节、用好“燃油优惠证”发放环节、依法管理生产和运输环节。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安全技术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

         19、强化农机田间安全保障。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农田基本建设投入,紧密围绕“三农”工作,积极配合农业、水利等部门,谋划好机耕道路、机灌、秸秆、农产品运输等基础性安全保障工作。

六、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安全工作支撑体系

         20、完善农机法规体系。依据上位法,结合实际修订和细化符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需要的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农业机械管理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实现监管有法可依、管理有章可循、操作有规可守。统筹规划并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作业场所安全监督、安全技术检验、试验鉴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形成具有特色、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1、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教育培训、维修、技术推广、试验鉴定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按照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完善监督管理队伍和服务人员。认真落实“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规划”保证行政执法和服务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等。2015年底前有行政监督职能等公共服务单位要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其中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拥有较先进安全技术检验设备率达到80%,2020年达到100%。

         22、完善农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底前建成国家级区域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检测检验中心和实验室;建立健全省级农业机械安全专家组、职业技术培训、评定、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并利用省 12316专家咨询服务等平台,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科技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农机驾驶操作考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农机事故处理人员、试验鉴定人员、技术推广人员的培养工作,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储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23、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据新出台和修订的农机法规,2011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全部完成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对接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系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实现反应迅速、应急有序、救援有效的农机事故应对处置体系。   

         24、完善农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农业机械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行农机合作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学质量审定,严格农业机械教育培训大纲和教材的使用管理,落实好国家“阳光工程”培训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社会化培训率。

         25、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信息体系。不断完善农机化信息网络编排和内容提升,修改和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网上办证程序,实现规范、快捷、方便的网络办公系统;完善接警和处置系统,设立和公布报警电话,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农机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省农机安全监理站的事故报警和日常信息处理电话:0371-65683003(含传真)。

         26、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快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规划”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政策和经费支持,完善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对宣传、教育培训、跨区作业、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必要的投入。

         27、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将农机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评价考核内容,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动态管理、过程管控,实行统计、通报、考核、奖励制度,从2011年起省农机行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七、全面落实“安全河南”创建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28、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创建工作是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协调,各省辖市、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一项大的工程,各级农机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创建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创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成效。

         29、积极配合创建。农机部门是“安全河南”创建的重要一员,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安全创建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意见,分解和制定年度创建规划,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切实融入到“安全河南”创建工作中去,在配合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30、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目的、意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安全氛围。

         31、严格检查考核。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完善督查检查、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并对下级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市、县级以及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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